3月4日,財政部、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部發(fā)布《關于開展2022年農村黑臭水體治理試點工作的通知》(下稱《通知》),擬在各省遴選有基礎、有條件的地區(qū)支持開展農村黑臭水體治理試點。對于納入支持范圍的城市,最高將給予2億元的獎補。
這是繼今年1月,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部印發(fā)《農業(yè)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(zhàn)行動方案(2021—2025年)》之后,有關農村黑臭水體治理的又一個重磅文件。兩大文件相繼發(fā)布,釋放出一個明確的信號——農村黑臭水體治理加速了!
早在2019年7月,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部就會同水利部、農業(yè)農村部印發(fā)了《關于推進農村黑臭水體治理工作的指導意見》,對推進農村黑臭水體治理做出了整體部署。文件中,提出了農村黑臭水體治理“三步走”的目標:
·到2020年,以打基礎為重點,建立規(guī)章制度,完成排查,啟動試點示范。
·到2025年,形成一批可復制、可推廣的農村黑臭水體治理模式,加快推進農村黑臭水體治理工作。
·到2035年,基本消除我國農村黑臭水體。
一旦納入國家試點,財政部將給予一定獎補支持,具體分為2億元、1億元、5000萬元幾個檔:
·對投資額≥4億元的,獎補2億元;
·對2億元≤投資額<4億元的,獎補1億元;
·對1億元≤投資額<2億元的,獎補5000萬元。
其中,按2億元獎補的城市治理面積應不低于60萬平方米,不足60萬平方米的獎補1億元;按1億元獎補的城市治理面積應不低于30萬平方米,不足30萬平方米的獎補5000萬元。
同時,《通知》也對試點工作提出了一些要求,比如獎補資金不得用于“華而不實”的景觀,以及道路硬化、綠化工程等;還有嚴禁表面治理和虛假治理,禁止簡單采用沖污稀釋、一填了之等“治標不治本”做法。
這些,其實都是上一輪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時的經驗教訓。如果把眼光放得再長遠一些,整個“十四五”期間,農村黑臭水體治理還有許多工作要做。這些工作包括:
·明確整治重點,建立農村黑臭水體國家監(jiān)管清單,實行“拉條掛賬、逐一銷號”;
·系統(tǒng)開展整治,以控源截污為根本,綜合采取清淤疏浚、生態(tài)修復、水體凈化等措施;
·推動“長治久清”,嚴禁表面治理和虛假治理,鼓勵群眾積極參與監(jiān)督舉報等。
總之,到2025年,我們要基本消除較大面積農村黑臭水體,還要為下一步繼續(xù)深入治理農村黑臭水體積累可復制的經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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